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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仪副总理在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二〇〇七年二月八日)
同志们:
国务院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为了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交流整治和监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部署今年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刚才,上海、厦门、湖南、郑州4个地方政府的负责同志介绍的做法和体会,各有特色,上海市把信息技术在药品监管领域里面加以使用,建立了药品流通的实时监控系统,在进行药品监管里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厦门市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了生鲜食品监管实时系统,对于生鲜食品的监管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湖南省严格规范了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的清理,建立了规范性的文件,做到了事前审查、事后备案的制度。依法制定了行政许可的程序,这就保证了监督工作的细化。郑州市是高度重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刚才他们介绍了严把“三个关”,我认为很好。首先是严把源头生产关。第二是严把批发市场准入关,用他们的话是“逢进必检”,凡是要进入市场的必须经过检验。第三就是严把市场检测关。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都设置了检验室,而且派驻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每天都要公布检测的结果,而且通过媒体来接受群众的监督。我认为他们这些做法都是值得我们各个单位进行借鉴和参考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些年来,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产量持续增加,品种日益丰富,质量逐步提高,极大地满足了广大公众的饮食用药需求。与此同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本届政府成立至今,连续五年部署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艰苦努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一些地方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依旧时有发生,去年发生了河北“红心鸭蛋”、山东“多宝鱼”和“齐二药”假药、“欣弗”劣药事件;新年伊始,又发生了河北“黑心肉”、广东佰易免疫球蛋白事件,造成了严重危害,产生了极坏影响。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方方面面反映强烈,很有意见。
那么,应该怎么看待当前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第一,我国食品药品生产和消费总体水平不高,而新的安全课题又不断出现。一方面,我国生产力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单个农户为主,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比较普遍。全国100多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不足10人的小企业、小作坊占七成,相当一部分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或不按标准生产加工。经销农产品和食品的集贸市场、企业、个体户,大多缺乏必要的设施和规范的管理。45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中,年销售收入不足亿元的超过85%,有的企业不严格执行生产规范,违规生产。从消费角度来看,我国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比较大,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消费水平偏低,辨伪能力不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受害者。另一方面,随着食品药品生产新技术、新原料的广泛使用,食品药品安全面临新的课题。一些新的食品原料和包装材料没有经过足够的、科学的跟踪测试,食品安全的可靠性大大降低。同时,制假售假手段花样翻新,有的甚至运用高科技造假,由于标准跟不上,检测成本高,监管和打击的难度增大,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另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食品药品安全更加关注,新闻媒体的报道也更加频繁和深入,信息透明度空前提高,以往习以为常或未被揭露的问题也被曝光。食品药品生产和消费水平以及所遇到的新课题,将是长期影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第二,集中整治和监管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一方面,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03年,以粮、肉、菜、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2004年以农村为重点区域,开展农业投入品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2005年继续深化儿童食品、以及城乡接合部、城市社区和农村市场的整治;2006年,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行为。与此同时,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大力整治中药材专业市场,集中整顿疫苗生产流通秩序,强化对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管,打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工商、质检、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每年出动执法人员上千万人次、查处案件几十万起,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猖獗的势头。另一方面,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仍然严重,产地环境污染,污水灌溉,滥用甚至违禁使用高毒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非法使用生长激素,疫病防治滥用兽药和其他药品等。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多、小、散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仍然不规范,缺乏必要的设施,以及安全检测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三,监管体制和机制不断改革完善,但监管执法不力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我们不断改革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2003年,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事故查处工作。2004年,又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的职责。同时,建立部际协调机制,推行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统一发布制度,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保障制度。这对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的体制机制和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监管执法部门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地方保护和执法不力等问题比较突出。食品药品标准化工作滞后,检验检测水平不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不完善,法制建设跟不上。
综合以上三方面的分析,我以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然处于拉锯胶着、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虽然我们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并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仍然不少,整治工作还必须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定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已经取得成效,树立必胜的信念;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打持久战。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中去。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
今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要召开十七大,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任何地方、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今年食品药品整治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抓出声势,抓出实效。
(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以往的专项整治中,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办法,要继续坚持,同时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推出新举措。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一是在种植养殖环节,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同时,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三是在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庙会、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四是在消费环节,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我要特别强调一下春节和“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问题。近期要以酒类、肉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调味品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加强餐饮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加强节日和“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充分发挥工商的12315、质检的12365、卫生的12318、农业的12316等申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予以处置。
(二)全面整顿药品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最大限度减少药害事件的发生,国务院决定把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延长到今年年底,还要发文就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提出要求。这里,我强调几点:
一是要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品种,严格审查药品生产条件,要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在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二是要全面清查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对1999年至2002年期间地标升国标和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认真清理。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要坚决予以淘汰,切实维护国药准字的公信力。三是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全面检查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情况,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力度,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管,继续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四是完善药物警戒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推进合理用药,积极开展药品再评价工作,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五是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依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严厉查处以消费者、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等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严重的业主和广告商实施重点监管,逐步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六是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引导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并积极探索服务“新农合”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食品药品监管技术要求高,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舍得花钱,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管能力。要下决心尽快解决标准缺失,标准交叉和标准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加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逐步实现检测成果互认共享和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抓紧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提高基层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的食品药品监管计算机网络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搭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印发后,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彻底查办大案要案。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存在着“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有些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的没移送,滞留在行政执法环节,没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甚至以罚代刑、一罚了之。食品药品安全人命关天,怎么能如此草率?必须明确,对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当刑则刑,决不姑息!公安机关要适时介入,积极侦查;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狠狠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向公众展示党和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要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作,联合办案;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政府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打掉各类“保护伞”。要加强教育和执法监督,纠正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行为。要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内外勾结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追究责任的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
(五)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现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都有了,必须抓好落实。要搞好培训演练,让相关人员都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危机意识,形成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应急预案要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特别要进农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步形成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消除危害。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安全事故和隐患,要及时核查处理。
要继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近年来,我们通过处理突发事件得出的一条很重要经验就是,一定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公众。越是公开透明,社会反映就越平静,反之,则小道消息满天飞,人心惶惶。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可以引导舆论,以正视听,也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